- · 政法论丛版面费是多少[06/29]
- · 《政法论丛》投稿方式[06/29]
金融数据安全保护的价值平衡与制度建构——安
作者:网站采编关键词:
摘要:研究背景与问题 金融数据作为现代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要素,其安全性与普惠性成为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议题。当前,金融数据在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数据安全与隐私
研究背景与问题
金融数据作为现代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要素,其安全性与普惠性成为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议题。当前,金融数据在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的挑战。数据流动性、应用性和可信性是普惠金融语境下数据安全与创新的三重面向,它们既存在内在的张力,又具有共生逻辑。本文旨在探讨如何在普惠金融的发展过程中,平衡金融数据的安全保护与普惠价值,并构建相应的制度框架。
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文献分析法、案例分析法以及实证研究法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首先,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梳理,分析金融数据安全保护的价值平衡问题;其次,选取具有代表性的金融数据安全保护案例,深入剖析其制度建构过程;最后,通过实证研究,验证金融数据安全保护制度的有效性。
核心结果
本研究得出以下核心结果:一是普惠金融发展与金融数据安全之间存在数据收集与隐私保护、数据共享与数据流动监管的内在矛盾;二是构建金融数据安全保护制度应遵循合法性、合理性、透明性和可操作性原则;三是通过建立健全的金融数据安全保护制度,可以实现金融数据安全与普惠价值的平衡。
结论与意义
本文得出结论,金融数据安全保护的价值平衡与制度建构是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当前金融数据安全风险日益突出的背景下,通过建立健全的金融数据安全保护制度,既能保障金融数据的安全性,又能实现普惠金融的价值最大化。本研究对于完善我国金融数据安全保护制度,促进普惠金融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文章来源:《政法论丛》 网址: http://www.wxdnyyzz.cn/qikandaodu/2026/0707/327.html
上一篇:以“可控性”为中心的智能体个人信息保护体系
下一篇:人工智能数据训练中的著作权保护